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:
根據《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辦法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6號公布)的規定,稅務總局對南京(新版)等7個新牌號規格卷煙核定了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(詳見附件),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。
附件:部分牌號規格卷煙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表
國家稅務總局
2017年1月19日